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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2024年福彩销售场所公开征召公告

来源:中山福彩 2024-05-07

为开拓我市福利彩票销售市场,进一步落实建设“阳光福彩”有关要求,经广东省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批准,中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以下简称:市福彩中心)现向社会公开征召设立25个福彩销售场所,其中,传统专营销售场所20个,商业综合体专营销售场所(电脑票+即开票)5个。为确保征召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广东省福利彩票销售场所管理办法》和《中山市福彩投注站公开征召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征召设立福彩销售场所的条件和程序公告如下:

一、申请设立销售场所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籍内地居民。

2、有满足福利彩票销售需要的场所。

3、有从事代销福利彩票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不少于5万元)。

4、近五年内无刑事处罚记录和不良商业信用记录。

5、个人申请者应为非国家公职人员。

6、近五年内无因违法违规代销福利彩票被取消代销资格或纳入中国福利彩票代销者违规信息名单的情形。

7、申请设立的销售场所必须是专营福利彩票,不得违规经营。

8、申请者必须直接参与经营管理销售场所,并有专职的销售人员。销售场所不得转让、转租、转包、出售福彩投注专用设备。

9、申请者对销售场所拥有所有权或1年以上的使用权;不得使用临时建筑或政府拆迁范围的建筑等作为销售场所;销售场所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

10、申请设立销售场所距离现有专营福彩销售场所不少于300米,距离现有福彩兼营销售场所不少于100米。测量方法: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行人可走道路的最短路径,从现有实体店的门口位置开始计算,与申请铺面的门口位置的最短行走路线距离。如出现特殊情况,因实际存在临时护栏或存在争议的,市福彩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11、申请设立销售场所距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少于50米。测量方法:在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下,行人可走道路的最短路径,测量中小学校、幼儿园主要出入口与申请铺面的门口位置之间的最短行走路线距离。如出现特殊情况,因实际存在临时护栏或存在争议的,市福彩中心保留最终解释权。

(二)申请商业综合体专营销售场所的其他条件

申请设立为商业综合体专营销售场所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申请位置必须处于商业综合体内,且位置不属于室外广场(户外)或外围临街的福彩销售网点,方可归类为商业综合体网点。根据我市现有福彩销售场所分布情况,以下商业综合体部分位置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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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设立销售场所的程序

(一)信息发布

1、发布媒体:中山市民政局网站(zs.gov.cn/mzj/)

           中山网福彩专栏(zsfc.zsnews.cn)

2、发布时间:2024年5月7日

(二)受理方式及接受申请时间

1、受理方式:申请者前往市福彩中心提交申请资料。

2、接受申请时间:2024年5月7日—5月24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三)申请需提交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大一寸相片1张。

4、资金证明。银行开具的存款证明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可用资金量在5万元以上。

5、中山市福彩销售场所公开征召承诺书(见附件1)。

6、中山市福彩销售场所设立申请表(见附件2)。

7、设立福彩销售场所市场可行性分析报告(见附件3)。申请人必须在市场可行性分析报告上如实反映拟设销售场所的有关情况并进行盈亏分析。

8、拟设销售场所铺位外观的4R或以上冲晒相片一张。

注意事项:申请人只可提交一次申请,如重复提交申请,则该申请人提交的所有申请无效。同一地址同一铺位只可接受一人提交申请(先报名登记者先得)。

(四)销售场所地址的审核

1、审核时间:2024年5月27日—6月13日。

2、审核内容:

(1)拟设销售场所建筑规格、店铺面积、周边环境等,拟设销售场所地址与现有专营福彩销售场所距离是否达到300米以上、与现有福彩兼营销售场所距离是否达100米以上、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距离是否达50米以上,申请设立为商业综合体专营销售场所的是否处于商业综合体范围内。

(2)申请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的视为无效申请,不予审核。

(五)公示符合申请资格名单

市福彩中心根据实地考察情况,对符合申请资格名单,将于2024年6月14日-6月20日中山网福彩专栏进行公示。

(六)公开摇号安排

按照传统专营销售场所和商业综合体专营销售场所两类分别统计。若受理的有效申请小于等于名额时,则不需进行摇号,申请人自动获得销售场所经营资格。若受理的有效申请超过名额时,则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销售场所经营资格。

1、摇号时间:2024年6月21日上午9:30。

2、摇号地点: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10号民政综合楼A栋四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摇号规则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亲自到达抽签现场,按签到顺序获取对应号码的抽签券,并参与现场抽签全过程。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销售场所抽签资格。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抽签券正券统一交到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手中,在公证员和现场观众的监督下,由工作人员先将抽签券正券放进由市福彩中心提供的利是封内,再将内含抽签券正券的利是封放进抽签箱;副券由申请人自行妥善保管,留作中签时备查。抽签仪式开始后,不再接受申请人投放抽签券,没能及时投放抽签券的,视为自动放弃销售场所抽签资格。

3、按照先摇商业综合体专营销售场所,后摇传统专营销售场所的顺序,由现场申请人代表抽出相应的名额和若干个候补名额,并经公证人员确认,主持人当场唱出抽签券号码、中签者姓名、申请设立销售场所地址。

4、每次只能抽出一张抽签券,一次抽出2张或2张以上的无效,必须进行重抽。

5、抽签过程中,如出现所抽出的抽签券对应的地址与中签登记表中先前已记录地址距离300米范围内的(以市福彩中心工作人员现场测量距离的记录为准),则先中先得。

6、抽签结果将于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在中山网福彩专栏进行公示。

(八)确认入围资格

1、确认时间:2024年7月1日-7月5日,每个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2、提交确认资料:

(1)中签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有效证件和拟设立销售场所的房产证或租赁协议书(合同期要一年以上)到市福彩中心办理确认入围资格。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围资格,由候补名额补上,其替补顺序由摇号先后产生。

(2)提交的设立销售场所地址必须与《中山市福彩销售场所设立申请表》填报的内容相符,否则该申请无效,由候补名额补上,其替补顺序由摇号先后产生。

(九)销售场所建设

1、建设时间:1个月。

2、建设标准:按照市福彩中心提供的销售场所设计式样进行装修(费用由申请人自理)。

3、未按标准装修和逾期未完成者,视为自动放弃设立销售场所,由候补名额补上,其替补顺序由摇号先后产生。

(十)销售场所开通销售准备

1、销售场所装修后经市福彩中心检查符合要求的,在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向市福彩中心指定账户按每台投注机缴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后(该款统一上交省财政厅保证金账户,作为投注机的押金),与市福彩中心签订《广东省福利彩票代销合同》。

2、新设立的销售场所负责人、销售员必须接受市福彩中心的业务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发放投注机、销售许可证、销售人员上岗证,开始销售彩票。

三、市场管理

(一)销售场所负责人及其雇佣的销售员应当遵守《彩票管理条例》、《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彩票管理政策,并配合市福彩中心对其销售行为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销售场所负责人必须参与销售场所日常经营,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变相地将销售场所转让、转借、转租。

(三)本次公开征召设立的销售场所在一年内不得办理迁移。

四、风险提示

近年来,由于铺租、人工等费用不断上涨,市内部分福彩销售场所经营出现亏损情况。在此,提醒申请办理福彩销售场所的市民,风险自担,投资要谨慎。目前全市福彩销售场所共有548个,具体分布可参考附件4。

中山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地址:中山市东区沙石公路10号民政综合楼A栋

咨询电话:0760-88813982

附件下载: 1. 中山市福彩销售场所公开征召承诺书.docx 下载
2. 中山市福彩销售场所设立申请表.docx 下载
3. 市场可行性分析报告.docx 下载
4. 中山市现有福彩销售场所明细表.xlsx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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